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武汉考区)面试报名须知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面试报名公告》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审核时间:12月12--15日16:00
(二)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2月18日09:00
(三)考试时间:2018年1月6--7日
二、考试变化
(一)从本次开始,面试在小学类别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在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新增“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上述新增科目,笔试不考,仅在面试中考核,通过该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
(二)取得科目“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三、报名审核点设置
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市设置7个现场报名审核点,详见下表:
审核点名称
|
审核点地址
|
咨询电话
|
华中师范大学
|
洪山区珞瑜路152号教师教育学院大楼对面高职体育场
|
67863325
|
武汉传媒学院
|
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特一号
5号教学楼
|
81979072
|
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
|
江岸区江汉北路106号综合楼
|
85736311
|
武汉商学院(汉阳校区)
|
汉阳区墨水湖路48号(五里新村)
教学楼
|
84587018
|
武昌理工学院
|
江夏区江夏大道16号行政楼一楼
|
81652184
|
文华学院
|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文华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负一楼左侧学生超市背后
|
87599578
|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89号
体育馆一楼(乒乓球室)
|
81695568
|
四、报名条件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武汉考区报名参加面试: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有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的考生:1.武汉户籍;2.人事关系在武汉市;3.在武汉属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三年级在读生(1、2、3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三)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可报考对应层次教师资格面试,具体如下: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见附件2)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意: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都在“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审核,其它报名点将不予受理。中职类考生参加面试须自备报考科目专业教材。
五、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网上指引提示进行报名,选择面试报考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六、现场审核
(一)符合面试报名条件,在武汉考区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的同时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户籍在我市的考生,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2)工作单位在我市的考生,提供申请人与武汉工作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持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这两种学历认证书上要有效期内的二维码。持湖北省内49所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出具的学历证明。
大学三年级学生及以上需提供全市统一格式的《学籍证明》(见附件3),注明个人学籍信息和高校学籍管理部门联系人、电话等备查信息。
身份证明和学历材料均须带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三)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规定,面试报考费为200元。
(四)参加现场报名审核的考生,不论审核是否通过,均要按审核要求向报名审核点提供全部审核材料备查。
注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考生现场报名审查。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和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
八、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考生可于2018年3月上旬,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并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电话:027-87327255)。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报名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审核通过后,不再修改任何信息。
(二)参加2017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考前一周内(2018年1月2-5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六)考生参考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十、温馨提示
(一)由于考生人数较多,中心地段审核点排队时间较长,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审核点。
(二)各报名点均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场地,请考生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三)根据考生报考学科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设置面试考点(注意:审核地点不是面试考点,面试考点见准考证)。其中有的考点较偏远,有的考点学校有不同校区,请考生仔细核对地址,提前实地踏勘,以免误考。
(四)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后须通过户籍所在地或高校所在地的教育局进行认定后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由武汉市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由各区教育局认定,在校生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到辖区教育局认定(认定条件、程序及认定材料要求详见教育局官网)。
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附件1.docx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附件2.docx
3.学籍证明(样本)附件3.docx
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